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在接受《消费质量报》采访时表示: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 ,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2.刷量、刷好评产生的泡沫数据,不仅会让一些劣质商品得逞,而且在大数据时代,对行业、平台大数据和广告效应也会产生误导,甚至还会影响相关部门的决策,对真正尊重游戏规则的电商从业者来说,这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