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规定,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给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许可决定,需要清清楚楚地标明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所以,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有特定的地域经营范围限制!网约车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申请,按照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并且登记成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就意味着,网约车车辆从申请的时候经营范围已经明确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正常情况下,网约车平台公司给网约车车辆派单时,既不能超出自己公司的经营范围,也不能超出指派车辆许可的经营范围!不过,乘客有时候有从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者网约车车辆经营地跑到外地去的需求,当乘客的行程超出了网约车经营的地域范围时,法律还是挺人性化的,允许网约车经营在起讫点有一端在经营区域内的这种 “超范围” 经营。
举个例子,假如说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许可范围是A市,有个网约车车辆甲车的经营许可范围是A市B县,还有个乙车的经营许可范围是A市C县。这时候乘客张三在网约车平台上发了个单,要从A市B县跑到F省F县去。那这时候网约车平台派单就只能指派甲车去接单了。因为乘客张三的道路运输服务起点是从A市B县,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范围是A市,甲车的经营范围是 A市B县,虽然这次行程超出了网约车平台经营范围A市和甲车经营范围B县,但起点都在经营范围内,所以这就是合法的。要是平台指派网约车车辆 乙去接这个订单,那就违规了!
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经营是驾驶员按照平台派单指令从事的运输活动,违法源头是平台公司,所以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处罚对象为平台公司,一般不对驾驶员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