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13年1月11日公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
据网经社物流科技台(LT.100EC.CN)获悉,《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条规定也是众多快递员和网友热议的焦点之一。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条例的实施,或将提高快递派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