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提出九点要求。
第一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第二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第三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落实管建同步的原则;第四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
第五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第六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第七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须严格按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视听内容服务;第八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第九。开办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平台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鼓励倡导的直播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