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消息,据经济日报报道,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为了应对电商普及的大趋势,防止数码经济发展对本国财政收入造成冲击,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征收进口数码服务消费税。
据介绍,征税对象为年度总体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且在12个月内销售给当地消费者数码服务超过10万新元的商家。这些商家必须在海外商家注册机制下登记注册,并缴纳消费税。
目前,已有100多家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在海外商家注册机制下注册。值得一提的是,从海外空运或邮寄到新加坡且价值不超过400新元的货品,消费者无需缴纳消费税。
据《电商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升级议定书》)于2019年10月16日生效。
《升级议定书》对原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6个领域进行了升级,并新增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3个领域。双方商定,《升级议定书》涉及的原产地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