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以来,监管层历次重磅文件及高规格会议,所传达的网贷整治总方针基本保持了一致性,即大部分存量P2P平台都将被清退,行业内外对于清退的预期经一次次强化,已经基本稳定;与此同时,包括“良性退出指引”、“出借人投票系统”、“标的资产清查核实指引”等平台退出所需配套基础设施,也在部分重点地区逐渐搭建完善。
现在,在部分地区一家不留、全部清退的消息扩散不久之后,又有媒体曝出陆金所将退出P2P业务,由此,在公众预期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均已基本到位的情况下,大规模批量清退真的要拉开序幕了吗?
大清退的公众预期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到位
就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来看,清退大部分P2P平台的政策导向,最早出现在去年年底。2018年12月,互金整治办与网贷整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首次提出以机构推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则退,应关尽关”,这份文件在一个月后由媒体渠道流出,引发网贷全行业剧烈震荡。
2019年4月,备案试点方案由非官方渠道释放,其中提出了多项大部分P2P平台都很难达到的备案标准,因而被广泛解读为意在“以备促退”。7月,在备案再次延期之后,高规格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明确,下一阶段要以转型发展和良性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引导绝大多数机构通过主动清盘、停业退出或转型发展等方式实现风险出清”,但这次消息发布后,并未在网贷行业引起多大反响。
这表明,关于清退大部分平台的政策指向,经过多次重复宣导后,行业内外已经形成了比较确定的心理预期。与此同时,P2P平台清退所需的各项基础设施,也在不断细化完善。
以深圳为例,在3月份发布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的基础上,深圳互金协会又于6月份宣布推出深圳版P2P网贷机构良性退出投票系统,为广大出借人就平台退出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提供表决渠道,7月份发布《网贷业务存量标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指引》,为平台退出时存量标的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提供了依据。
在这种局面下,又有权威人士开始透露,部分地区对于P2P平台的态度是一家不留、全部清退,紧随其后,P2P业务板块存量规模高达千亿的陆金所,又被外媒曝出即将退出P2P业务,转而申请消费金融牌照,而陆金所的回应则模棱两可,既没承认也未否认。
其实,事情的真相无论是陆金所想再上层楼拿下稀缺金融牌照以谋求尽快上市,还是迫于监管压力不得已而为之,陆金所退出P2P业务无疑都有着重大的标志性意义,在公众预期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均已基本到位的当下,网贷行业大规模批量清退真的要来了吗?
大规模批量清退难以推进背后的限制和顾虑
网贷之家月报显示,尽管行业整体数据在持续下降,但截至2019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仍有864家,活跃出借人数及活跃借款人数分别为202万和241万,存量规模仍比较庞大。
行业观察人士指出,按照7月初网贷整治座谈会公布的官方数据,从2018年年初到今年5月份,正常开展业务的P2P运营机构数量已经减少了57%,其中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直接介入的平台也相当多,这已经占用了大量监管及司法资源,因此,就现有的资源和力量来看,预计不太可能大规模批量集中清退平台。
而座谈会也明确指出,“三查”过程中发现,平台机构普遍偏离了“金融信息中介”定位,不同程度上存在信用转换性质的活动,“归集资金池、违规放贷、变相承诺保本保息、信息披露不透明等违规行为依然较为普遍,部分平台甚至存在股东自融、制造假标、虚假注资、挪用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重大风险不容低估”。
这些检查结论是监管做出清退大部分平台决定的依据,而如果进入清退程序,它们也势必导致公安及司法部门的介入,因此,在相关被占用的资源和力量未被释放出来前,大清退基本不会出现。而且,整个网贷行业现存出借人高达二百多万,尽管对于网贷平台大量退出已有预期,但平台清退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潜在的涉众型风险仍然比较大,而在监管文件中,曾多次强调过要坚决防止处置风险的风险。
此外,有业内人士分析称,P2P平台上的真实借款标的,其借款期限基本上在1-3年,因此即便是平台良性退出马上停止发标,除非平台股东资金实力雄厚有能力买断所有债权,否则起码也要等1-3年的时间,借款项目才能自然结清,所以在现阶段没有必要立即集中批量清退平台。
上述观察人士进一步指出,不立即清退除了等待借款项目自然结清之外,还可以给予平台时间缓冲,存在窟窿的平台,可以有时间去找钱填窟窿,有转型意愿的平台,也好找转型出路,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地方设定较高的退出标准,比如平台能够100%兑付,或者至少兑付80%,才能获准宣布良性退出,有些平台有退出意愿但退不了,就是卡在这里,这是监管部门站在保护出借人的角度,要倒逼平台想办法找钱兑付。
避免苟延残喘的虚耗 退出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但是,有多少平台最终能够找到钱来填补窟窿,又有多少平台能够走上监管所指明的助贷、网络小贷、消金公司等转型路径,总体来看希望渺茫。但与此同时,平台如果维持正常运营,所要付出的成本,则是实实在在的。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指出,“这些注定要被清退的平台,如果继续维持运营,不仅要投入运营成本,而且还需要付出合规成本,这事实上肯定是一种消耗性的,尤其是在现在,不允许有新增业务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有的成本最终也还是要由出借人来买单。”
因此,有观点认为,与其给平台主动退出设定较高标准,与其让注定要被清退的绝大部分平台继续苟延残喘,倒不如快刀斩乱麻,快速推进批量化清退,苟延残喘对平台对出借人都是一种无谓的消耗,而且广大出借人也肯定不愿为此买单。
而在监管及司法资源相对不足,且存在涉众型风险的情况下,在政策层面搭建更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或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破解当下P2P清退僵局。
尽管诸如“出借人投票系统”、“标的资产清查核实指引”等平台推出基础设施已经逐步完善,但陈文指出,在P2P平台存量债权债务关系的保存,以及打击逃废债方面,仍需进一步的政策设定。
“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第三方保存这些存量债权债务关系,平台突然清退会让借款人产生比较强的逃废债侥幸心理,而且进一步,即便债权债务关系得以保存延续,但如果没有有力的打击逃废债措施,借款人也仍然缺乏还款意愿。所以,我个人比较支持加快清退没有希望备案的平台,但政府或者协会组织需要比较积极地介入,去稳住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政府可以根据平台具体情况提出一个最迟还款期限,然后对所有借款人通知到位,如果不按时还款将严厉惩处,或者上报央行征信系统,或者走法律程序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这样一来,或许平台才能实现比较良性的退出,出借人也能够获得一个比较理想的偿付”,陈文解释道。
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进一步指出,鉴于网贷行业之前出现过的一些乱象,比如盗用他人身份骗贷、部分平台利率畸高等情况,在严厉打击逃废债的同时,也应建立借款人申诉渠道,不应完全将P2P平台上报的信息作为打击依据。总之,在细化完善平台退出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公开公正地推进网贷行业的清退,方能实现行业风险的有序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