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消息,今天小米CDR招股书刚刚发布,与5月3日提交的港股招股书不同,小米的CDR招股书增加了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以及披露了“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CDR招股书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营业收入为344.12亿元,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16.9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亿元。
之前小米在香港IPO披露了小米2017年经营利润为122.1亿元,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53.6亿元,净利润为亏损438.9亿元。此次小米CDR招股书开篇“重大事项提醒”,新增加了一个“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7年小米该项数字为39.45亿元。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CDR招股书还在第337-338页介绍了2017年小米“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53.6亿元。
据了解,CDR招股书公布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港股招股书公布的“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两者主要差异为:股权支付费用算不算非经常性损益,要不要扣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等。
那么小米到底赚不赚钱,要看哪个数据才靠谱呢?
相关专家表示,看新经济和互联网公司是否盈利,不能单纯只看公司净利润。最重要的是看“经营利润”和“经调整经营净利润”,这两个数字,可以排出财务会计等干扰性因素,从本质上看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
2017年小米经营利润为122.1亿元(这个数据仅在港股招股书里被披露),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53.6亿元,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9.5亿元。
像小米这样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在融资时给投资人发行不少优先股,如果估值从一开始的几千万美元到了几百亿美元,这些优先股的价值也放大了很多倍,股东的财务浮盈也翻了同样倍数。但这些股东还没退出,所以他们的投资价值的提升,在财务报表里就会被认为是公司对这些股东的“负债”。
那么,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53.6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小米CDR招股书第334页详细介绍:港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经调整经营净利润,是扣除了前述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股份支付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等的影响,小米2017年的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53.6亿元。
此外,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在营业成本核算方面存在差异。港股披露小米2017年营业成本为994.7亿元,毛利率为13.2%,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小米营业成本则为964.8亿元,毛利率为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