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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擅自使用留学生照片做推广 与百度被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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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4日

  6月4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今日发布的案件快报显示,因认为ofo擅自使用个人肖像权,一位沙特留学生(原告)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ofo所属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快报显示,原告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公民, 2011年来到中国留学生活,近日发现ofo的广告上有其肖像,用于推广ofo小黄车,且在百度百科中,ofo同样利用有原告肖像的照片,借原告外国人的特殊身份,宣传ofo共享单车海外战略。

  原告对上述宣传事先并未知情,却因广告被原告的朋友认为原告在为拜克洛克公司拍摄广告,并从中获得利益。然而在原告的国家,留学生不允许打工,且印有留学生肖像的照片如要用于广告宣传等行为,需经大使馆同意。如留学生未经大使馆同意,将有其肖像的照片用于商业行为,则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会受到相应处罚。

  原告认为拜克洛克公司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包含原告肖像的照片用于企业宣传,获取商业利益,而百度网讯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与拜克洛克公司构成共同侵权,故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删除百度百科ofo词条中有原告肖像的照片,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海淀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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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蓝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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