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今日发布的案件快报显示,因三次开锁ofo小黄车均遇到不能正常骑行的单车,但依旧被平台收取骑车费,用户(原告)以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称,其在4月20日、5月5日、5月6日,三次使用ofo小黄车时,扫码顺利开锁后,发现小黄车存在损坏、阻力过大、车链打滑等无法骑行问题,在发现问题后,原告立即关锁,整个过程花费时间0分钟,但每次均被平台收取1元车费。
原告认为,ofo小黄车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多次未能向其提供可正常骑行的自行车,已构成根本违约,却依然向其收取用车费用,这不仅违反了合同法有关规定,更有悖于常理(公序良俗),故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自行车租赁费用损失3元。
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