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消息,用户的隐私安全,永远是互联网时代的最大课题。近日,网上流传出一张央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表。处罚信息表上显示,支付宝被央行罚款18万元,其中,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违法,正是支付宝被罚款的主要原因之一。
4月8日,针对“央行18万罚单”一事,支付宝正式对外回应,称已于第一时间启动了逐项的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电商报》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处以合计人民币18万元的罚款。罚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支付宝在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均存在违法行为。
其中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央行认为,支付宝关于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同时,支付宝还存在着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的问题。
事实上,这并非支付宝第一次牵涉到用户的隐私信息风险上。就在今年年初,支付宝公布2017个人年度账单,并引发全民参与,但不久就被爆出,支付宝年度账单上,存在着用户默认勾选“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的设置,并引发舆论广泛质疑,最终,芝麻信用官方微博向公众致歉,自称“愚蠢至极”。
目前,在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支付宝、微信支付两大巨头的线上和线下综合支付优势,十分明显。不过,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获得相关的支付便利服务时,也需警惕相关信息泄露的风险。对于支付机构来说,在提供相应服务的同时,关于用户隐私安全的红线,也应有足够的警惕心,切忌越线。
此前的3月26日,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针对中国的消费者隐私问题时,曾发表“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也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的观点,就引发了全民性的声讨。
支付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金融需求,尤其是在移动支付越发普及的当下,“拿隐私换方便”无疑会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会带来用户信息泄露、重要隐私贩卖、银行账号被盗、非法推销等众多麻烦。而对于支付机构来说,通过一定的便利服务,过度收集用户隐私信息,即使是行业巨头,也会受到监管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