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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平台“狼狈为奸” 外卖新政重拳出击

产业报道

2018年01月03日

  2018年1月2日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昨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中对网络订餐有了更多新规定,包括实体门店规定,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外,在外卖配送府服务上也有要求,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同时,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事实上,在该新政未出台之前,由于监管法律空缺,非法商家和外卖平台曾一度“狼狈为奸”。

  就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当日,福州市就取缔了近20家“黑作坊”。

  据了解,在取缔的近20家外卖餐饮经营者中,除了1家能提供影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其余商户均证件照不齐,部分商户持有的影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除经营者外,在新政未出台之前,外卖平台也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甚至主动采取手段,利用监管漏洞增加平台入驻商户数量,以谋取利益。2016年,央视“3·15”晚会曾曝光“饿了么”在内的多家外卖平台存在引导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实体照片,甚至默认无照经营的黑作坊入驻。2017年,上海普陀法院曾受理一起网络订餐平台伪造虚假证件案。曾担任“饿了么”区域经理的胡某为完成业绩目标上线了不符合规定的餐饮商户,甚至包括根本不存在的“虚拟餐厅”,最终法院以胡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三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以五千元人民币。

  而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强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外卖平台也做出了要求,要求网络平台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包括入网餐饮户审查等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上公开。同时,平台方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一新政之下,往日不法商家和平台的“狼狈为奸”也将迎来重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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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cheng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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