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于12月25日发布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各部门要做好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备案。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且近年网络餐饮市场不断扩大,政府部门也在继续加码相关领域的监管。据《标准》显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食品安全规划作为政府专项规划出台,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而针对网络餐饮业,《标准》明确,将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标准》同时提出,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各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全项目的检查,在大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针对餐厨垃圾问题,《标准》指出,餐厨废弃物应做到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理体系,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
此外,《标准》提出将加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并强化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
此次《标准》的修订进一步扩大了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明确了责任机制,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空白提供了依据,将有利于促进我国餐饮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