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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唯品会加入京东天猫“二选一”诉讼

头部电商

2019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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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京东起诉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后,拼多多、唯品会两大电商平台也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据相关诉讼材料显示,京东曾于今年9月12日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唯品会及拼多多又在9月26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而据最高人民法院此前10月9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天猫提出的“案件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主张,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这也意味着,京东起诉天猫“二选一”一案或将进入实体审判。据了解,2015年,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逼迫商户二选一”,将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诉至法庭。

  其中,京东叁佰陆拾度公司为www.jd.com网站的所有者和移动版APP的著作权人,京东贸易公司是京东网站的技术服务提供者;阿里巴巴公司是天猫网络公司、天猫技术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主体,则是天猫网络公司、天猫技术公司经营的天猫平台以及淘宝平台的最终实际控制主体。

  京东诉称,2013年以来,三被告不断以各种手段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两原告运营的京东商城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行为(以下简称“二选一”行为)。

  京东方面认为,三被告在中国大陆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包括“二选一”行为在内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损害了中国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侵犯了两原告、商家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被告应当对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京东方面请求法院:1.确认三被告在本案所确定的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判令三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3.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连带赔偿因其实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两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4.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5.判令三被告连带承担两原告在本案中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拼多多和唯品会的加入,或将使这起“二选一”诉讼进一步升级。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

  值得关注的是,京东、拼多多和唯品会背后均有腾讯的身影。公开数据显示,腾讯持有京东17.8%的股份,位列第一大股东。与此同时,腾讯还持有拼多多18.5%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唯品会方面,腾讯今年3月斥资逾400万美元增持唯品会股票,持股比例从7%增至8.7%。

  “东猫”之战频繁引发关注的背景之一,是当前电商行业对于“二选一”的争议。此前不久阿里、京东、拼多多的相关高管也多次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看法。此外,《电商报》注意到,就在昨日,市场监管总局召集京东、阿里、拼多多、唯品会、云集等20多家平台参与“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并谈及“二选一”问题。

  座谈会指出,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行为,对各方反映强烈的“二选一”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东猫”之战尚未尘埃落定,但从行业的角度来说,司法如何界定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行为将对电商行业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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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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