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坚决防止“大而不能倒”,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
有专家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地方政府发起,以土地等国有资源为抵押,以地方政府为隐性担保,其所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性风险,必须及时防范和根除。
有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这项举措旨在打破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关联的地方融资平台的刚性兑付承诺,能促使金融机构更加合理评估和管理地方融资平台的金融风险;中央政府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政策取向,是为了对各融资平台的风险进行相互切割,防止风险之间的相互传染和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