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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局要求将网贷合规报告列入整改项目

产业报道

2018年07月28日

  7月28日消息,北京市金融局近日下发通知称,为落实“1+3”要求,充分披露机构的资金合规、业务合规等情况,请各机构按照“1+3”的要求聘请律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合规报告、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并在官网上披露。

  据了解,网贷行业的“1+3”政策的框架是指“一个办法两个指引外加一个信息披露标准”组成的网络借贷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监管文件组成:2016年8月24日原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2017年2月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2017年8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目前各网贷平台在信息披露方面有所行动,但多数还停留在平台工商信息、运营报告等较简单操作层面,对于难度较大的硬指标鲜有进展。

  严格的信息披露,既能提高合规程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平台的公信力和竞争力,也会让大批合规性差或经营状况差的平台浮出水面,从而加速市场分化和洗牌。投资者在挑选平台时有了更明确的参考体系,对于挽回市场对行业发展的信心是好事。

  此前为了赶在6月30日网贷整改大限之前准备好所有备案所需的材料,很多平台都花了不少钱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虽然现在不知道监管究竟何时进行整改验收并启动备案,但是有志于备案的平台还是会继续聘请这些三方机构的。而且,大部分平台在这方面付出的成本都不低,差不多都是上百万元。

  按照“1+3”监管框架的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的审核信息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网贷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资金运用流程等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机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机构上一年度合规情况审查报告。

  这必然会给P2P平台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形成更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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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周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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