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消息,深圳自8月1日起,禁止非纯电动车辆新注册为网络预约出租车。说明以后新注册的网约车必须都是电动车辆。
今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根据计划,在出租车电动化方面,要求2018年7月31日前,由深圳市交委修订《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非纯电动车辆新注册为网络预约出租车。
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方面,将制定鼓励性政策,重点推动轻型柴油车电动化等项目。根据计划,5月1日起,新增营运类轻型货车全部为纯电动车;12月31日前,淘汰2万辆营运类轻型柴油车,推动1万辆非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置换为纯电动货车。与普通轻型货车相比,纯电动货车将享路权优先。7月1日起,允许轻型电动货车在除深南大道外的其他道路行驶,对车长6米及以下的中重型电动货车,参照普通轻型货车限行规定。
根据《办法》显示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当乘客对网约车服务进行投诉的,由网约车经营者先行处理。网络车经营者受理乘客投诉事项后,按照服务质量承诺、投诉受理渠道及投诉办结时限办理并答复,建立投诉处理档案,并接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网约车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