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消息,监管层对支付行业态度持续严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外发布《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下称“《报告》”)》显示,从首次发放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牌照算起,中国人民银行共计发放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牌照271张,注销28张。
《报告》指出,对于不事经营、严重违规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的支付机构,央行通过业务调整、业务合并、不予续展等方式,令其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注销的28张支付牌照中,有多家机构是因为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受到央行的处罚。《电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到2017年初,全国累计有1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因违反客户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最高罚款金额近3000万元。
去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由央行统一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同年12月,央行再次发布《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特急文件,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20%左右逐步提高至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