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营银行就是由民间资本控制与经营的,权、责、利统一的现代金融企业,或者说民营银行是由民有、民治、民责、民益四有构成的统一体。所谓民有就是指银行的产权属于民间投资者;所谓民治就是由民间投资者决定公司的治理;所谓民责就是指民间投资者对银行的经营成败负全责;所谓民益就是指银行经营的利益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
截至2013年底,共有30家上市公司曾宣布拟参股或参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宣布将在今年开始试点首批民营银行。银监会称,对民营银行要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