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O2O是“线上+线下”的商业模式,那么“焦点事件+电子商务”则可以构成一种新型的“F2O(Focus to Online)”模式。F2O模式的作用机制是:热点事件在电视等媒体形成扩散效应,电商平台迅速推出相应产品(如美食、服饰等),满足瞬间激增的新需求,从而进一步推动热点事件的升温,形成媒体和电子商务的良性互动。F2O模式不仅适合农产品,也适合服饰、家居用品等产品。
F2O模式对于电视等媒体、电商平台来说是一种双赢。电视媒体带来的热点事件效应,能够转化为实际的商业订单,这既是一种影响力的体现,也为未来商业模式的开发创造了条件;电商平台借助热点事件也实现了平台引流、扩大营业额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