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范

金融科技风险本质未变 监管将更加严格

数字金融

2018年12月11日

  12月11日消息,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表示,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有经验教训需要总结和思考。对于金融科技未来的监管重点,首先仍是划定底线,对非法金融活动零容忍打击。且金融科技的性质仍属于金融业务,应严格遵守金融活动的监管。

  最近几个月,部分平台的发展偏离了行业初衷,原本定位为金融信息中介的网络借贷平台,在实际经营中风险管控有名无实,异化为信用中介,某些平台甚至演化为庞氏骗局。监管层认为,无论自称是金融科技、数字金融、Techfin还是Fintech,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都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所以金融科技或互联网金融反而应该接受更严格的监管。

  当前国内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几乎成为共识,而早期监管环境的宽松是中国金融科技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一方面,金融科技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在促进金融业转型升级、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金融普惠、降低获取金融服务成本等方面已经体现出明显优势。

  相比于前期以开放和观察为主的监管态度近期监管层多次透露出加强监管的信息。日前,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并防范系统性风险。除传统机构外,部分大型金融科技企业或将被纳入名单接受监管。而监管方面则强调,凡是金融业务都必须纳入监管,无论是金融科技还是互联网金融,都应落实穿透式监管。

  在当前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大背景下,金融科技很难独立于金融业务存在。除个别底层技术创新外,聚焦底层应用的金融科技创新或更应该成为政策关注的焦点。从参与主体来看,BATJ等在市场领先的互联网企业,均已在金融科技方面有诸多布局,基本覆盖了各个服务领域的全业务版图。此外还有银行等传统机构纷纷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进入金融科技领域。但综合来看,既有科技积累又有业务场景的金融科技巨头将更有优势。

  截至目前,国内市场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珍贵经验,未来需要的是对金融科技的治理持续升级完善。监管层将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纳入统一监管只是重要的一步,在试点后,预计将会有更多的措施出台。同时,金融科技企业也加强与监管的协调配合,尤其是行业头部企业应发挥其作用与担当,共同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监管方面表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金融科技行业的监管都会比较严格,对于仅试图进行监管套利或金融科技能力不足的企业来说,将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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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周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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